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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律师
李春雷:刑事部主任律师
执业证号:13301201010576176
所属律所:浙江根旺律师事务所
专长领域:死刑改判 取保候审 撤销案件 判处缓刑 二审改判 减刑假释 保外就医
手机:13735592751
Q Q:763434115
邮箱:763434115@qq.com
网址:www.lichunleilawyer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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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李春雷  刑事部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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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的申请调查权包含以下基本要素

  (1)辩护律师要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的申请。通常情况下,辩护律师会首先考虑自行调查取证,只有在自行调查遇到困难时才会向法院提出申请。这种申请既可以是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物证、书证等实物证据,也可以是申请法院向有关个人进行询问,还可以是申请法院通知证人、鉴定人、被害人等出庭作证。

  (2)对于辩护律师的调查证据申请,法院要进行审查,以确定是否属于需要法院亲自调查的事项范围。从理论上讲,辩护律师只有向法院说明其申请调查的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,或者对其辩护观点可以起到支持作用,法院才可能同意律师的调查证据申请。相反,假如法院经过审查,发现律师所申请调查的证据与案件事实没有太大的相关性,或者法院亲自调查没有必要的,也会拒绝辩护律师的调查请求。


发布日期:[2016/1/20]  共阅[5952]次  〖打印此页〗 返回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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