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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律师
李春雷:刑事部主任律师
执业证号:13301201010576176
所属律所:浙江根旺律师事务所
专长领域:死刑改判 取保候审 撤销案件 判处缓刑 二审改判 减刑假释 保外就医
手机:13735592751
Q Q:763434115
邮箱:763434115@qq.com
网址:www.lichunleilawyer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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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李春雷  刑事部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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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的自行调查

  可以说,与律师的自行调查相比,申请调查的本质其实是“申请法院以强制手段调取证据”,或者“申请法院以强制手段传召证人出庭作证”。作为一种诉讼权利,申请调查权的主体是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,接受这一申请并承担调查义务的则是法院。辩护律师一旦提出这一申请,就意味着在行使一种“诉诸司法裁判”的权利,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“诉权”。当然,辩护律师一旦行使这一诉权,法院即使不支持其诉讼请求也要说明理由。而辩护律师认为法院拒绝调查证据的决定不合法的,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司法救济。


发布日期:[2016/2/1]  共阅[8270]次  〖打印此页〗 返回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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